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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历程 | 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内江开展的征粮剿匪和镇压反革命斗争

时间:2021-05-18 10:00:46 来源:内江史志


征粮工作


1949年12月,资中地委、专署接管的8个县都是烂摊子,而且粮食紧缺。能否解决粮食问题,成为当时新生人民政权能否立足巩固的关键。12月28日,根据中共中央西南局《关于征粮工作的指示》和《川南区1949年度公粮征收暂行条例》精神,资中地委发出《关于借粮工作的指标》,以人均15斤为标准,向大户借粮,总数为6100万斤。1950年1月3日-4日,资中地委又召开县委书记会议,布置1949年度的征粮任务,按川南区行署下达的3亿4千万斤任务,以人均73斤为标准,分解到各县。以前部署的借粮工作转为征粮工作。


1月底,为了确保征粮任务的完成,内江地委、专署根据川南区行署的相关指示,制发《关于征粮工作几个问题的意见》。2月初,各县均召开会议,成立征粮委员会,派出征粮工作队,深入到乡、保征粮。各乡、保均召开农民代表会议,成立农代会和公粮征收评议委员会或评议小组,具体负责清理粮户和计算、评议工作。


由于部分地主、恶霸、土匪相互勾结,抗粮、分粮以争夺群众。2月10日,内江地委发出《目前形势与目前工作方针和作法的指示》,指出:当前的任务仍是一切为了征粮任务的完成。为了征粮任务的完成必须展开剿匪,而剿匪又需同改造旧武装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顺利开展工作。

 

6月,川南区委、行署将内江征粮任务调减为大米29580万斤。至月底,经过艰苦的工作,实际完成31413万斤,超额完成1833万斤,保证了当时的军需民用。


剿匪斗争


1949年12月,内江军管会接管原国民政府四川省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和所辖8个县的旧政权机构及其人员,但乡保政权机构和乡保武装则原封未动,国民党反动派还有计划、有预谋地在内江各地潜留下一些军、警、宪、特人员。


1950年初,内江地委、专署由向大户借粮转为征粮征税并开始清理反动组织的时候,国民党反动派开始策动和组织武装暴乱。在内江专区境内,有反共救国军川东北游击第三纵队、中华民国光复军四川中心区第六纵队、国防部直属游击纵队、交警四师等反动土匪武装45股,参与武装暴乱的匪众11万余人,有相当部分是受蒙骗和胁迫的群众。


武装土匪先后在内江、资中、威远、简阳等县切断交通,袭击区乡政府,枪杀解放军、地方干部和人民群众,奸淫抢劫,无恶不作,企图推翻刚刚建立的人民政权。


3月,川南军区司令员杜义德到内江专区指导剿匪工作,主持召开部队连以上干部会议,传达中央关于坚决剿匪的指示。同时,川南军区的剿匪部队陆续开进内江专区,有第29师第85团、第86团、川南军区教导总队、成都警备部队等,共13000余人。4月3日,内江专区剿匪委员会成立。


根据匪情,内江专区剿匪委员会决定实行“分片包干负责,邻近地区紧密配合,重点地区强化武装力量”的原则;采用“集中对集中,分散对分散,游击对游击,夜间奔袭,拂晓包围,行动秘密迅速”“追踪围剿,消灭匪首,打垮组织,迫使其缴械投诚”等战术。专区剿匪委员会把内江县、威远县确定为重点区域,首先打击势力最大、气焰最嚣张的股匪。各县剿匪委员会也确定了重点区域和首先打击的股匪。


7月10日-22日,内江地委召开扩大会议,全面总结上半年征粮剿匪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剿匪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内江专区歼灭土匪8万余人,其中毙匪24500余人,俘匪16279人,投诚自首49687人;缴枪14000余支,保管民枪29000余支。


地委扩大会议后,内江专区剿匪委员会迅速开展“净化”土匪工作。根据散匪流窜躲藏、化整为零的特点,采取“发动群众,净化土匪”措施。至9月底,内江专区清理出一大批藏匿和潜逃的土匪,各县土匪基本“净化”。


经过艰苦斗争,内江专区歼灭土匪45股,有组织的公开向人民政权发起挑战的土匪武装被基本消灭。在剿匪斗争中,有400多名解放军指战员和地方干部献出了生命。剿匪的胜利,使内江专区的征粮和税收工作得以顺利完成,巩固了人民政权,为土地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镇压反革命运动


解放初期,国民党特务机关在内江专区设有处、站、会等40多个,在各县设有秘密情报组,在各区乡设有秘密通讯员,残留有特务人员3400多人。有反动党团骨干分子3000余人,有反动会道门大小道首13500余人,有旧警察武装3347人,还有旧地方武装近万人。


一些反革命分子不甘心自己的失败,着重在财政、经济部门中进行抢劫物资、破坏机器、纵火、爆炸、盗窃、暗杀、窃取国家机密等破坏活动,妄图破坏新生人民政权和阻扰各项建设工作。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潜伏在内江的敌特分子以为国民党“反攻大陆”的时机已到,于是蠢蠢欲动,疯狂地进行破坏活动。


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11月,内江地委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安排部署内江专区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为期三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1950年11月至1951年9月,是镇压反革命运动的第一阶段。一是发动群众,打开镇反革命运动的新局面;二是贯彻川南区第三次公安会议精神,把镇反运动推向高潮;三是执行中央“谨慎收缩”的方针,清理积案,消化成果。


1951年9月至1952年11月,是镇压反革命运动的第二阶段。9月23日,内江地委发出《对目前镇反工作的指示》。10月11日-18日,川南区第四次公安会议召开,总结川南区第一阶段镇反运动,传达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全面部署第二阶段镇反运动任务。


在第二阶段,镇反运动开始由外层向中层、内层发展。各县(市)结合机关整风和企业民主改革,分别清理出一批混入革命阵营内的反革命分子。在第一阶段镇反运动中,外逃反革命分子1126人。到第二阶段镇反运动结束时,除少数逃犯下落不明外,多数外逃反革命分子被陆续捕获归案。

 

1952年11月至1953年10月,是镇压反革命运动的第三阶段。1952年10月,四川省委发出《关于执行全国第五次公安会议决议的计划》,要求各地在第三阶段镇反中,应“把一切不彻底的地区搞彻底,一切彻底或接近彻底的地区和方面,结合中心工作,迅速扫清残敌,巩固镇反成果,有系统地进行各项业务建设工作,务求半年除少数民族地区外,结束镇反运动。”11月25日,内江地委召开县(市)委书记会议,安排部署第三阶段镇反工作。


1953年10月,内江专区的镇压反革命运动结束,并完成对错捕、错押、错判、错杀等“四错”情况的清理检查,对确实属于错案的,均进行了纠正,并做好善后工作,体现了党的“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政策。通过镇压反革命运动,基本肃清了内江专区的反革命势力,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推动了内江城乡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编辑:陶丽萍
校对:毛佳莉
责编: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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