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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历程 | 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内江党的建设

时间:2021-05-31 11:19:08 来源:内江史志


整顿地下党组织


1949年12月19日,邓小平在重庆地下党员和老解放区党员会师大会上指出:“老区与新区的干部要团结一致,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努力完成新解放区建设的光荣任务”。


内江地委根据川南区委的指示,召开组织工作会议,研究整党建党工作。会议安排地委组织部制订工作计划,并抽调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到1950年1月9日,内江、资中、威远、简阳、仁寿等县地下党组织与内江地委及各县党组织陆续接上组织关系。


为指导新建的各级党组织与原地下党组织的关系,3月,中共中央西南局制发《关于处理地下党的群众组织问题的意见》,6月,发出《关于加强党的教育,整理地下党组织的指示》。7月起,内江地委按照川南区委的部署,对地下党员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进行整顿。


经过整顿,绝大多数地下党员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共产党员。到1951年底,根据内江地委的安排,48名建国前入党的地下党员充实到各级党政领导机构。


整风运动


1950年6月6日,邓小平在西南局第一次党代表会议上指出,目前党内存在着官僚主义,存在着统一战线中的关门主义和正在发展的脱化、腐朽思想等不良作风和不良倾向,因此,要认真开展整风。整风的具体方法是:一般采用自上而下地分级召开地、县、区级干部会议的方式或其他短期培训的方式,重点是从总结1949年12月入川以来的工作人手,检查思想、端正作风、进行自我批评,自我鉴定,民主评议。


8月15日-18日,内江地委召开整风大会,参加整风的区级以上干部402人。9月中旬,以县为单位进行轮训,参加整风的区级以下干部和农民干部14806人,其中聘用骨干7578人。通过整风,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思想教育,并检查、纠正、处理了一批干部入城以来贪图享受、闹名誉、闹地位、闹离婚、甚至贪污腐化、违法乱纪等问题。10月,内江整风运动基本结束。


整党运动


1951年3月底至4月初,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召开,通过《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10月26日,内江地委根据会议精神,开展整党工作。成立地委整党领导小组,地委书记任组长,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 


1952年7月,内江地委决定开展全面整党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以支部为单位进行集中整党。7月中旬至10月底,地委建党培训班共组织三期集中整党,抽调参加党员1500余人。


经过整党,审查出来的问题党员817人。主要问题有四类:第一类是个人历史问题;第二类是入党、转党、脱党及接上组织关系时间不明等问题;第三类是参加反动组织及封建会道门问题;第四类是思想作风恶劣、脱离群众问题。内江各级党组织对这些问题党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3%左右的党员被开除党籍,6%左右的党员受到不同程度的党内纪律处分。


通过整党,内江的党员受到了一次为更高的党员标准而奋斗的思想教育,在思想上、组织上纯洁了党的组织和队伍。


建党工作


1951年7月3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有领导、有计划、积极慎重地发展新党员方针,内江地委制订实施计划。计划提出了建党工作总的要求:有步骤有重点地通过群众运动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发现积极分子,严格审查,符合党员条件的,按照入党手续吸收。


计划还对企业工矿和农村的建党工作、对发展脱离生产的干部入党提出了具体要求:企业工矿中的建党,党委要加强对工人的领导,要配备得力干部,结合民主改革运动,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发现在生产和运动中的积极分子,通过党员对象培训班或个别吸收。企业民主改革运动中的建党,是党在厂矿企业中打基础的工作,一定要慎重,不能追求数字。农村建党工作中,未进行土改的县,随着分批工作的进行,每批土改办一期党员对象培训班,共分3期培训。


12月24日,内江地委制发《关于1952年全年建党计划》,进一步明确:发展党员的方法,主要是大量地开办党员对象培训班(以农民训练班的名义),从不断训练、不断发展中,在厂矿、农村、城镇使党插根,使机关的党组织发展壮大。


1951年,内江专区发展新党员122人,其中各县(市)委及地直机关党组织上报经地委审查批准入党的76人,经川南农民干部学校党组织审查批准入党的内江籍农民学员46人。1952年,内江专区发展新党员6003人,其中工人335人,农民4714人,教师951人,其他3人。


随着建党工作的不断深化,内江专区的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充实加强了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力。至1952年底,党员增加到7423人。


党员日常管理


1950年初,内江各级党组织处于初创时期,征粮、剿匪、建政工作十分繁忙,有的单位只有一两名党员,有些党员还刚从部队复员回来,各基层党组织过组织生活的条件还不具备,新老党员都感到不习惯,只有在到上级开会或者领导来检查工作时,才能有机会汇报思想,算是过组织生活,平时只能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奋斗在第一线。


针对这种形势和工作环境,内江地委召开会议,要求:党员较多的地方,可成立党支部;够三名党员的单位,可成立党小组;如有一两名党、团员的单位或行业可成立党团联合小组,在联合小组会上的组织生活,涉及党内的问题不谈。


1952年,随着各基层党组织的建立健全,内江地委明确规定各级党组织的组织生活要制度化,如地专及各县(市)机关、农村和企业基层党组织的各党支部,每半月召开支部大会一次;各党小组,每星期六召集党员活动一次。


党员干部教育培训


1950年12月18日,内江地委制发《关于挑选、培养农民干部有关门问题和选拔条件的通知》。随后,选送330名干部参加上级办的干部培训班学习。培养后备干部163名,其中先后选送到上级党校参加“培养县委书记班”学习的60名,参加“培养厂矿领导干部班”学习的103名。


1949年底至1950年底,内江地委先后办各类干部培训班10期,培训各类干部2836名。经过一系列的干部培训,一支人民新政权的干部队伍迅速成长起来。至1952年底,内江专区有干部16314人,其中党政109人,政法2128人,工交3985人,农林水3709人,财贸4416人,文卫553人,群团712人,其他102人。


贯彻民主集中制


1950年,根据川南区委的部署,内江地委以小整风的形式,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教育。在小整风过程中,采取由上向下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主要是反对领导上的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


通过整顿,内江各级干部的民主作风已初步树立,有很多干部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具体研究解决问题。同年,随着各县及乡村基层政权的建立,内江地委要求各县委严格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编辑:陶丽萍
校对:毛佳莉
责编: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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