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原四级高级法官张蕴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1-07-09 08:44:59 来源:廉洁东兴日前,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对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原四级高级法官张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蕴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低价或无偿法律服务;干扰审判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审理、企业破产清算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张蕴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江市东兴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蕴开除党籍处分;由内江市东兴区监委给予张蕴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 | 向素玉 |
校对: | 毛佳莉 |
责编: | 程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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