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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丨内江一男子无证驾驶,肇事逃逸……

时间:2021-07-23 09:07:22 来源:资中交警



近日,在内江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汇金天地外红绿灯路口,段某某驾驶川KD07***号小型轿车左转,肖某驾驶川KHY7**号小型轿车为抢在绿灯变红灯前通过路口,从对向车道驶入路口时未减速,导致两车在路口内相撞,川KHY7**号小型轿车被撞至路边后又撞上黄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事发时幸亏黄某反应迅速,果断丢弃电动自行车而未受伤,事发后,肖某弃车逃离现场。该起事故造成段某某受伤,三辆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查实,肖某属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其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并违反了行经路口应当减速慢行的要求,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该起事故损失由肖某承担,其所驾驶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依规拒绝赔偿,资中交警对肖某无证驾驶、事故后逃逸、行经路口未减速慢行的行为依法拘留和罚款。


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报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会被追究相关责任。


编辑:刘桂莲
校对:毛佳莉
责编: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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