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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养老服务将恢复:老人返院前需居家观察14天

时间:2020-04-15 21:57:45 来源:四川观察


4月15日,记者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及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策略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指导意见》和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省将在养老服务领域安全有序恢复服务,积极推动复工复产。


民政厅要求,各地要结合区域实际,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将应急措施和常态化防控相结合,低风险地区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制定具体防控方案,逐步安全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正常秩序。各地要组织开展本地返院和新入院老年人以及院内工作人员情况摸底,明确拟恢复对外服务的养老机构防控条件,确定有序开放的时间与步骤。


民政厅要求各养老机构开放后必须实施严格的防疫管理。稳妥有序组织老年人返(新入)院,采用“先预约、经评估、再入院”的方式办理入住手续,返(新入)院老年人入院前应居家观察14天,并提交14天内活动轨迹书面材料。返(新入)院老年人返回养老机构后,14天内不参加集体活动和集中就餐。


老年人或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进入养老机构:

◇ 15天内曾接触入境回国人员;

◇ 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

◇ 有发热、咳嗽、流涕、腹泻等疑似症状;

◇ 属于无症状感染者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 新冠肺炎确诊的老年患者出院后,暂不办理入住手续。


编辑:毛佳莉

责任编辑: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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