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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被追责!成都桂花巷部分行道树被砍事件处理结果公布

时间:2020-09-12 09:45:37 来源:四川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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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桂花巷行道树擅自砍伐事件处理结果公布:经青羊区纪委监委调查研究,青羊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副局长刘军,区属国有企业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光华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程永忠等6人分别受到相应组织处理和党纪政务处分。同时,成都建工集团党委对存在管理责任不到位、管理粗放、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的项目部经理姜麟等6人作出免职等处理。

青羊区的处理决定


◇ 对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副经理、桂花巷有机更新项目组长姜旨薇给予政务撤职处分。


◇ 对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郭从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对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饶传玖,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 对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程永忠,少城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巫洪栋,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副局长刘军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 责令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少城街道办事处(属地街道)、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行业主管部门)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 根据《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等规定,青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31棵行道树(其中桂花树20棵,经专家初步认定树龄22-32年,胸径12-30厘米)被砍的行为,责令施工单位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赔偿损失金额并处以罚款共计501120元。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处理决定


◇ 给予项目部经理姜麟免职处理,扣发2020年度全年绩效奖。


◇ 给予项目部副经理肖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 给予直接责任人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钟武辞退处理。


◇ 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集团分公司分管负责人范云珍党内警告处分。


◇ 给予安全生产部负责人邱敏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并作降职处理。


◇ 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集团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赖晓东诫勉谈话。


◇ 责成集团分公司向集团党委作深刻检查。同时,将绿化公司四川嵘林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纳入集团分供方库黑名单,禁止与集团内所有单位合作。


桂花巷位于青羊区少城街道办事处辖区,桂花巷综合整治项目业主为兴光华公司,建设单位为成都建工集团。在桂花巷综合整治项目施工前,兴光华公司未按照规定程序,就桂花巷树木移栽相关工程向青羊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进行申报。在成都建工集团施工队伍9月5日进驻桂花巷后,9月7日8时,施工人员擅自对桂花巷内部分树木进行损毁性砍伐。9时30分左右,青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立即赶往事发地,对砍伐行为进行制止并责令停工。经事后统计,共毁损树木31株(其中,桂花树20株,其他树木11株),现场剩余完好树木共28株(其中,桂花树24株,小叶榕4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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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青羊区纪委监委调查,兴光华公司作为该项目业主方,在桂花巷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施工方现场施工监督管理不到位,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未及时发现。青羊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作为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未及时履行监管职责,对于业务范围内的施工项目监管不力。少城街道办事处作为属地管理方,对该项目日常监管不严、监管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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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下一步,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将和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一起,对前期已经保护性移栽出去的树木移栽回桂花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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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区和成都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表示,本次事件充分暴露出相关区级单位、个别分公司,以及相关人员法律法规意识淡漠,项目管理责任不到位、作风不实等问题。青羊区和成都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诚恳接受市民和媒体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此,我们也期待着明年金秋时节,桂花再度飘香桂花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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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罗玲
责编:程云
评论
自然@风 评论来源于 微信
什么该砍?什么不该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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