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起!全省高速公路禁止这类车辆通行
时间:2021-06-25 11:49:28 来源:酒都播报6月24日,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下发了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具体如下↓↓↓
为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等规定,决定自2021年6月30日0时至2021年7月2日24时,对全省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全天禁止通行的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管制期间,全省高速公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运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根据限行管理规定,合理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在管制时间前驶离高速公路。严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连接线及入口附近停放或聚集等候。
三、确需通过高速公路运输机场航空燃油、高速公路加油站所需燃油以及涉及民生所需等特殊情况下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经行经线路的交警部门备案后,在交警、交通执法部门监管下安全行驶,就近、短暂通过高速公路。
四、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显著位置设置限行禁令标志,强化入口管理,在禁行时段内拒绝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入。
五、违反限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和高速公路交通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驾驶人及运输企业予以处罚。
编辑: | 陶丽萍 |
校对: | 毛佳莉 |
责编: | 程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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