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罪犯报母恩 服刑前为母亲洗最后一次脚
时间:2019-05-30 20:05:14 来源:内江广播电视台“父母之恩,云何可报。” 今年1月,56岁的张某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月2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执行,并决定近日将其从内江市看守所送至自贡监狱服刑。在服刑之前,他向内江市看守所提出,想为母亲洗最后一次脚,表达对母亲的感恩和内心的忏悔。5月29日,内江市看守所在依法依规的管理基础上,在家属会见日,帮他完成了愿望。
29号下午三点半,张母来到内江市看守所,78岁高龄的她已经是满头白发,在其子女的陪同下穿过铁门,进入到家属会见区与张某某会面。
简单的聊天后,民警安排了张某某为其母亲洗脚。看守所民警也暂时将他手上的手铐解除。放好洗脚盆,倒上热水,待母亲坐好后,张某某跪在母亲面前,为她脱下鞋袜,将双脚放入盆中。低着头默默地用双手淋湿母亲的双脚,这一洗,是洗去母亲脚上的疲惫,也是报答母亲的一种方式。整个过程中,张某某都一言不发,他将自己心中的悔恨,愧疚以及感恩都寄托在双手上,认真的为母亲洗脚。而张母都目不转睛地盯着儿子,并叮嘱他入监后一定要好好改造。
洗脚的过程很短,与母亲相处的时间也短,为母穿好鞋袜,母子俩站起身来拥抱告别。这时母子俩流下了不舍的眼泪。
在张母的记忆中,儿子一直是一个少言寡语的本分人,没想到一时冲动犯下大错,对于这一次儿子给她洗脚,是她记忆中的第一次,可能也是唯一一次了,但她依然期盼儿子能够好好改造,有一天可以回家。
张某某的监管民警王向阳告诉记者,张某某在法院判决之后,在平时的谈话教育中,张某某就表示这些年来很少为家里付出,对于年迈的母亲更是非常愧疚,因此向他提出了在入监之前,为母亲洗一次脚,以报答母亲的生养之恩。
张某某提出这个要求后,王向阳随即将这一情况向所领导上报,针对这一事件,内江市看守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所务会进行研究。综合张某某在侦查起诉各个环节中的表现,按照看守所严格管理、依法管理、文明管理以及军事化管理的基础上,同时,也要实行人性化管理,因此,同意在会见之日,安排张某某为其母亲洗脚,完成他的心愿。
本台记者:刘远倩 编辑: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