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
时间:2019-12-27 19:22:55 来源:内江广播电视台据“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于2019年10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也有网友点赞法律的与时俱进????:
有网友认为,这样可以解决涉网络暴力纠纷的证据问题:
但也有网友质疑,聊天记录造假或账号被盗怎么办?
还有网友提出建议:
来源丨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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