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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人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续保缴费时间延长啦!!

时间:2020-04-01 18:26:26 来源:内江医保


城镇职工医保续保缴费时间延长


为确保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参保和医疗待遇不因“新冠肺炎”疫情受到影响,经研究决定,延长2020年度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20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续保缴费时间延长至2020年5月31日,在此时间范围内续保人员无医疗待遇等待期。


二、缴费办法


个体身份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在内江市辖区内任一经办网点通过协议代扣或代收缴费,也可通过以上银行认定的手机银行APP、微信扫码、官网等渠道进行自助缴费。

缴费成功后,需要缴费收据的参保人员,可在半年内到所选择的收费银行任一经办网点打印。


签订了协议代扣的缴费人员,为保证扣费成功,参保人员应在当年缴费截止时间前,在代扣协议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存入足额资金。因银行账户余额不足无法扣款,影响医疗保险待遇享受的,由参保人员自己承担。


三、缴费标准


按照《内江市医疗保障局内江市财政局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020年度缴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医保发〔2019〕59号)规定,2020年个体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4720元/人?年(含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费100元/人?年) 。


四、个人账户计入标准


2020年个体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138.6元/人?月。


2020年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149.77元/人?月。


五、注意事项


当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先按全年的应缴款项续缴,待办理退休变更手续时结算。当年没有缴纳医保费的,会导致医疗保险断保,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后不能再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降低人工缴费人员密集带来的疫情风险,切实保障缴费人的权益。经内江市人民政府同意延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城乡居民医保续保缴费时间延长


一、缴费时间


(一)新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国家法定工作日随时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新参保有6个月医疗待遇等待期。


(二)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续保缴费时间延长至2020年5月31日。在规定时间内续保人员无医疗待遇等待期。


二、缴费标准


按照《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员2020年度缴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医保发〔2019〕29号)规定,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60元。


三、缴费方式


为了避免交叉感染,建议缴费人遵循“非必须不窗口,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尽量选择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内江税务微信公众号内社保缴费功能、银行代收(二维码、手机APP、银行自助终端)、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渠道办理居民医保缴费业务。如确需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的事项,缴费人可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预约办税渠道进行预约办理。


编辑:毛佳莉

责任编辑: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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