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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名,这个地方公开招聘辅警,期待你的加入!

时间:2020-04-10 18:41:53 来源:隆昌市公安局


   隆昌公安招聘辅警36名。

想加入隆昌公安大家庭的小伙伴们,

你们的机会来了!

快跟着小编的步伐

一起了解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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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

公          告

      为进一步强化隆昌市治安防控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经隆昌市公安局党委研究,隆昌市委、市政府同意,拟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名额

      共招聘32名男辅警,4名女辅警。其中:特巡警12名(男8名,女4名),勤务辅警14名,文职辅警7名,看守所、戒毒拘留所炊事员各1名,B1驾照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安辅警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和生理缺陷,男特巡警身高170㎝以上,女特巡警身高160以上;普通辅警身高168㎝以上,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无色盲,听力好;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2年1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复员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年龄可适当放宽,最高不超过40周岁,炊事员、B1驾照驾驶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特巡警、普通勤务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4.有精神病史、吸毒史;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6.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8.其它不适宜担任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至17日(上午9:00-下午5:00)。

   (二)报名地点:隆昌市公安局(咨询电话:0832-3916801)。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持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1.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经报名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如实填写《隆昌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2.与原用工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报考者,须持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若未与原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者,一经发现,不予聘用。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登记并进行资格初审。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参加笔试测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笔试后按1:1的比例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30%。男辅警测试内容为1000米长跑、俯卧撑、4×10米往返跑。女辅警测试内容为800米长跑、仰卧起坐、4×10米往返跑,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对所招聘岗位要求,对笔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20%,纳入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在已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的人员按总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及公示

     参照考录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条件,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隆昌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等额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政治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因政治考核不合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隆昌市公安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合格依据劳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不合格不予录用。被聘用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确保招聘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隆昌市纪委、监委驻隆昌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全程监督。凡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严肃查处,除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外,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隆昌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宋德文   咨询电话:0832-3916801



隆昌市公安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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