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任性骑车!内江二轮、三轮车辆不走专用道将受处罚!
时间:2021-03-02 18:15:30 来源:内江公安
为提高汉安大道通行效率,满足群众便捷、多元化的交通出行需求,有效避免道路交通事故。今年1月,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东兴区汉安大道设置二轮、三轮车辆专用道,用硬质隔离设施将二轮、三轮车辆专用道和其他机动车道隔离,引导二轮、三轮车辆进入专用道行驶。

通过一个多月的宣传引导,途经汉安大道的大部分二轮、三轮车辆都能自觉进入专用道行驶,但仍有部分二轮、三轮车辆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为此,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从本月开始,对在汉安大道新坝大桥头至太白路口段(约2.6公里)以及汉安大道平安路口至国道321线路口段(约2.0公里),行驶未进入专用道、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二轮、三轮车辆进行处罚。

3月2日上午,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在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与晨望路交叉口路口设置检查点,展开二轮、三轮车辆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重点对未进入专用道行驶的二轮、三轮车辆进行整治,部分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二轮、三轮车辆被交警叫停,民警对驾驶人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后,均依法进行了处罚。

在当天的整治行动中,交警还通过直播的方式,向广大网友介绍二轮、三轮车辆专用道情况,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设置二轮、三轮车辆专用道,不仅有利于提升内江城区道路通行效率、提升交通文明指数,还有助于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尤其是能有效防范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的可能导致严重伤亡后果的道路交通事故。”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曾令忠介绍。

下一步,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根据汉安大道二轮、三轮车辆专用道经验,在其它具备条件的路段设置二轮、三轮车辆专用道,通过不断优化道路交通组织、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开展各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等举措,切实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畅通有序、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统计,在今天的二轮、三轮车辆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共查处交通违法40余起,教育二轮、三轮车辆驾驶人150余人。
安全提示
二轮、三轮车辆包括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二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及人力车。
2、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八十九条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七项规定,摩托车未按照规定在最右侧车道行驶的,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按照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广大市民朋友
驾驶二轮车、三轮车出行时
自觉遵守分道行驶
做到文明行车
安全出行


| 编辑: | 阳治 |
| 校对: | 毛佳莉 |
| 责编: | 郭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