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说法 | 揭秘!银行卡买卖中的那些黑色江湖
时间:2021-04-29 15:16:43 来源:内江广播电视台在上期的节目中,我们看到了大学生小吴的悲剧,因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他被一些不法分子引诱,去办理并出卖了一张银行卡,而这张银行卡又被人用于“洗黑钱”,最终小吴因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的刑罚处罚。
这类电信诈骗犯罪,其实都离不开信息流和资金流这两个关键要素,手机卡和银行卡是必需的载体,而收贩卡活动,已经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不可或缺的支持产业。
从近几年的数据来看,小吴的经历不是个案,而这些卡主,都只是买卖银行卡黑色产业链的末端。他们的背后,还藏着一个隐秘的黑色江湖。

这些专业开卡群体将“黑手”伸向校园,以高薪做诱饵招募学生“代理商”,让他们以租借或购买形式,获取大学生的银行卡,通过快递等方式交给上家,从中赚取佣金。
这样变相的收购银行卡,就是常见的套路。
在福建警方破获的一起案件中,某高校大二学生施某在网上看到一则银行卡租用广告后,便以每月900元的价格,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及U盾提供给对方使用,该卡最终被网络赌博诈骗团伙用于洗“黑钱”,走账一百万元以上。截至案发,他从中获利1200元,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逮捕。

上海黄浦公安刑侦支队也同样破获了一起非法贩卖银行卡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涉案金额达445万余元。这些人员在本市多家银行办理了多张银行卡,转售给专门的贩卡人,用于帮助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洗钱”。相关人员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均已被依法逮捕。
那么什么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呢?在咱们的《刑法修正案九》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戳下方视频了解更多详情)

所以要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为蝇头小利出售银行卡,出售自己的银行卡同样构成犯罪。
2、不要轻信只提供银行卡而自己不参与诈骗、网络犯罪行为就不算犯罪的说法。一旦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手中,或是 用于开设网络赌场等信息网络犯罪,银行卡主也将沦为犯罪分子的 “帮凶”,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3、保持良好的消费习惯,不透支青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莫为眼前小便宜而耽误大好前程。
| 记者: | 冯峰 潘玥希 |
| 视频: | 李宇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