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内江发布最新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时间:2022-01-07 10:08:52 来源:内江广播电视台近日,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内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全文如下:
内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第五版)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指导全市科学精准做好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压紧压实“四方责任”。
各县(市、区)和市应对疫情指挥部各工作组、工作专班要始终保持激活状态,坚持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科学研判疫情形势,定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调度,及时查补短板漏洞,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强指导和监管,督促本行业落实防控措施。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个人要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入境人员、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潜在风险区所在地市旅居史人员、健康码“红黄码”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报备,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居家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二、严防境外输入风险。
入境人员(澳门地区除外)在省内或重庆市结束集中隔离后,由目的地县(市、区)精准闭环“点对点”接回当地,落实“14+7+7”(14天集中隔离+7天后续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入境人员在省外结束14天集中隔离后,应在入川首站或重庆市闭环接返。入境人员在7天后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2、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分别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分别执行双采双检,解除集中隔离时应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同时核酸检测阴性。进口冷链食品实行集中监管仓制度和库长制,强化进口冷链和非冷链货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实行全链条信息化追溯。
三、规范人员有序流动。
倡导省外人员来(返)内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来(返)内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内人员,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达不到条件的一律集中隔离,期间每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直至离开旅居地满14天为止。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内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抵内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实施3天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上述人员排查起始时间由市级专家组研判确定,中高风险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后,自动停止相关人员排查,仍在隔离的人员在核酸双采双检阴性后解除隔离。公布本土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相关来(返)内人员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四、严格多点监测预警。
继续坚持“人、物、环境”同查,按照“逢阳必报、逢阳即报”的原则,规范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确诊(疑似)病例复核和报告。零售药店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4类药品时应实名登记。按照监测技术方案要求,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火车站、高铁站、教育、基层协查、邮政快递、外卖等行业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进口冷链食品、农贸(集贸、海鲜)市场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全员或抽样核酸检测。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每批次进行核酸检测。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农贸市场、冷链食品生产加工及储运相关场所及周边区域环境应定期进行抽样核酸检测。各级应对疫情指挥部根据疫情形势,可扩大人员、物品和环境监测范围,增加检测频次。
五、严格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
海关、边检、口岸、机场、进口冷链食品企业等直接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从业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在工作期间实行封闭管理,结束后须完成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离开工作岗位所在地市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备。
六、加强院感防控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医疗机构进出口管理,严格落实“五个一”(看口罩、测体温、查健康码、问流行病史、扫场所码),确保所有人员经预检分诊后入院。发热门诊患者一律进行核酸检测,4-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在核酸检测结果反馈前一律单间留观;发热门诊、诊室(哨点)工作人员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各县(市、区)要指定1家综合能力强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接诊入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集中隔离点发热患者等高风险人群,接诊上述高风险人群后,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闭环管理。收治阳性感染者(含确诊病例)的定点医院,隔离病区所有工作人员都要严格闭环管理,不得在定点医院内安排驻地。
七、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医疗卫生机构、养老院、监管场所、儿童福利院、宗教场所、宾馆酒店、博物馆、歌舞游艺休闲娱乐场所、棋牌室(麻将馆)、旅游景区景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交通场站、商超、农贸市场等密闭空间或人员密集场所,应严格落实进入人员戴口罩、测温、亮码和扫码通行的“刚性要求”,严格落实日常清洁、通风和消毒等措施。旅游景区和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落实餐饮单位防控责任,常备防疫用品,员工佩戴口罩,严格扫码测温,倡导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
八、加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
各县(市、区)要按照每万人口不少于20间、常备不少于300间的要求储备集中隔离场所,原则上每个集中隔离场所房间规模不少于100间,其中现阶段已启用和2小时内启用的集中隔离场所至少分别保证1个不少于100间房间。一旦已启用的集中隔离场所房间使用率超过70%,按照制定的启用计划和顺序逐个启用集中隔离场所。所有集中隔离场所启用前,由各县(市、区)指挥部组织辖区内专家对流程设计、内部分区、人员配置、设施设备、物资储备等开展初步核验,初验合格后将评估报告上报市应对疫情指挥部,提请市级组织专家对待启用的集中隔离场所进行评估验收,经市、县评估合格后方可启用。各县(市、区)要实行集中隔离场所“双点长”负责制和“红黄牌”管理制度,加强集中隔离场所培训演练和监督检查,规范配备工作人员和各项工作流程,强化人员闭环管理和个人防护,严格落实阳性感染者所在区域终末消毒,严防交叉感染。
九、严控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体育比赛等活动,农村地区集市应控制规模、减少频次。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严控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及以上的线下会议、聚会等活动应由主办方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量缩小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落实就餐人员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实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中高风险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十、强化交通运输疫情防控。
优化春运期间运力调配,提高疏运能力,减少旅客聚集。车站、码头等设置临时留观室,严格落实乘客测温、亮码、扫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等防控措施,提高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消毒频次。高铁、火车、长途客车、轮船等交通营运主体对乘客中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潜在风险区所在地市人员开展摸排、信息登记、健康监测和信息报告,一旦发现有风险地旅居史,第一时间向属地指挥部进行报告并配合落实隔离管控等措施。关爱帮扶重点旅客,便捷老年人出行,提高服务品质。
十一、加强学校疫情防控。
各级各类学校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复课证明查验等制度。加强教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通风和预防性消毒等卫生管理,非必要不组织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学生和教职员工避免到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潜在风险区所在地市探亲旅游。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排查登记,学校要提前掌握师生员工返校前健康状况和行程信息,中高风险地区、潜在风险区或与居家隔离人员共同生活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应暂缓返校,转为低风险地区或解除居家隔离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
十二、织牢基层疫情防控防线。
坚持市包县(市、区)、(市、区)包镇(街)、镇(街)包村(社)、村(社)包组(小区)、组(小区)包户的五级包干制度,强化网格化管理,建立“两台账一张卡”,即网格员管理台账、管理对象服务台账和疫情防控明白卡,做好风险人员的排查、信息登记、居家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居家隔离人员要落实专人负责,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站)、个体诊所不得收治四川天府健康通“红黄码”人员,以及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规范执行发热和有呼吸道症状患者处置流程。
十三、坚持做好多病同防。
加强对流感等冬季高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分析、预警,及时有效处置疫情,降低其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的风险。统筹推进新冠病毒和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要加快推进重点人群加强针应接尽接;积极稳妥推进3-11岁适龄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提高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全程接种率和加强针接种率,倡导儿童、老年人等人群积极接种流感、肺炎等疫苗。做好节假日接种工作安排,做到人员、保障、物资三个到位,采取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确保接种工作不打烊、不断档,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十四、做好疫情应急处置。
按照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生活物资供应配送。一旦发生疫情,实行“提级指挥、市级为主、扁平管理”,2小时内到达疫情发生地,4小时内建立前方联合指挥部,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发布信息,统筹调配市域内流调溯源、核酸检测、转运隔离、交通管控、医疗救治、社区管控、消毒等队伍和集中隔离场所、定点救治医院。疫情发生地县(市、区)原则上应在病例确诊后5小时内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并及时公布,按最小单位精准确定管控范围,实行“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圈层管理。市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人员严格限制出行,其他县(市、区)人员离开本市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
十五、强化专业培训演练。
市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和工作专班组织开展师资培训,县(市、区)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县、乡、村三级疫情防控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线防控人员熟练掌握疫情发现、信息报告、疫点管理、人员转运、核酸采样、环境消毒等工作流程。各县(市、区)和市应对疫情指挥部各工作组、工作专班要建立常态化演练机制,采取桌面推演、情景模拟、实战演练等形式,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不同专项应急演练或全链条全要素综合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十六、强化公众健康意识。
结合全民周末环境卫生大扫除工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行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加大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公众加强自我防护,养成戴口罩(特别是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的卫生习惯,少聚集、保持“一米线”、用公筷的生活习惯,亮健康码、扫场所码、主动做核酸检测的防疫习惯,提升科学接种疫苗、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及时主动就医的健康意识,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十七、加强监督检查。
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自查,认真查找防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漏洞。各县(市、区)和市应对疫情指挥部各工作组、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力度,重点突出公共场所、餐饮单位、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单位,针对宾馆等住宿场所、影剧院等密闭场所、商场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监督检查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方面整改落实;对于典型问题要予以通报,以案示警,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对问题多的单位,要蹲点督查,督促整改到位。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发布的《内江市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同时废止。国家和省上有新的防控政策要求的,按照国家和省上要求执行。
编辑: | 陶丽萍 |
责编: | 毛佳莉 |
审核: | 程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