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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一村卫生站销售使用劣药被罚款2万元!

时间:2022-02-21 12:58:25 来源:威远融媒


药品有效期是药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指标之一 , 过期药品的质量难以保证,使用过期药品甚至有可能造成对人体的伤害。近日,内江市威远县市场监管局在“春雷行动2022”中查获严陵镇一村卫生站销售使用劣药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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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威远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严陵镇某村卫生站例行检查中发现,在该卫生站货柜内放有4盒超过有效期的复方草珊瑚含片待用。经查证核实,该产品外包装上生产日期为2019年9月16日,有效期至2021年8月,货值金额为32元。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依法对上述药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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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为劣药。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依据此规定,该卫生站销售使用的过期药品属于劣药。鉴于该卫生站在案发后主动配合调查,积极提交证据材料,且未造成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受损,危害后果显著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威远县市场监管局做出决定:没收该卫生站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罚款2万元。


编辑:陶丽萍
责编:毛佳莉
审核: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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