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犯刑法!“老猎人”猎捕贩卖野生动物被挡获
时间:2022-02-26 11:56:28 来源:内江广播电视台2月25日,内江市威远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威远县严陵镇东门口贩卖野生动物。接警后,森林警察大队迅速行动,组织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在严陵镇小东街将贩卖野生动物的当事人常某某挡获。
据悉,常某某当时手提一个鸟笼,鸟笼中有两只野生动物,一只疑似国家保护动物猫头鹰,一只疑似竹鸡,另外手提口袋装有动物尸体若干,当事人不能出示贩卖野生动物的合法手续。随即民警根据多年办案经验,要求对常某某的住所进行搜查,果不其然在常某某家冰箱中搜查出疑似白鹭2只,黄鼠狼1只,野兔1只和各野生鸟类100余只。随后,按照常某某的指认,民警在野外荒山、田里拆除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粘网10张、兽夹3个。
经走访和询问,常某某从事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长达10余年,目前为止共猎捕到猫头鹰、豹猫、果子狸、斑鸠、画眉、黄鼠狼、白鹭、野兔、麻雀等野生动物1000余只。猎捕到的野生动物大部分用于出售,小部分用于自食。目前,猫头鹰和竹鸡经威远县自然资源野保站救助后,猫头鹰和竹鸡已正常放归大自然,野生动物死体也已掩埋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在威远县公安局获悉,常某某因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行为,已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及非法狩猎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 | 张敬瑜 |
编辑: | 陶丽萍 |
责编: | 毛佳莉 |
审核: | 郭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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