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扩!内江市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重要通告
时间:2022-03-29 23:23:11 来源: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32号)
近期国内疫情呈点多、面广、频发态势,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筑牢外防输入防线,最大限度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落实主动报备要求。有阳性病例报告地区旅居史、红黄码、与阳性病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和省外来(返)内人员,抵达内江后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和入住酒店报备,或拨打0832-12345进行报备咨询,积极配合社区做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对不主动报备、隐瞒行程轨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强化风险较高地区人员管理。对3月14日-28日期间已解除管控的上海市来(返)内人员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上海市、吉林市、长春市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内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3月28日(含)以来上海市、吉林市、长春市除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来(返)内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达不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
三、落实重点地区来(返)内防控措施。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内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满14天为止,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不含直辖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的来(返)内人员,继续按照原有防控政策落实管控措施。
四、规范“四类药品”登记销售。各类药店、诊所要严格落实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严格执行测温、查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对购药人员身份证原件进行认真核对并予登记,必要时登记手机号码予以回拨确认,保证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对无效身份证明者,不愿登记者,不予售药。一律暂停“四类药品”的网络销售。
五、严格“清明”“五一”期间防控工作。广大群众要积极参与防疫工作,支持配合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测温、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文明有序开展祭扫等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控人员聚集。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
六、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广大群众要严格落实个人自我防护责任,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扫码行、测体温、少聚集、一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减少前往麻将馆、棋牌室等人群密集和相对封闭的场所,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检测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符合条件但尚未接种,及未完成全程接种、加强免疫接种的市民,尽早主动完成疫苗接种,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29日
编辑: | 毕凯旋 |
责编: | 刘桂莲 |
审核: | 郭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