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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内江多地发布森林防火封山令

时间:2022-08-22 20:11:27 来源:中区融媒 我是隆昌 弘资中


近日,内江多地发布

森林防火封山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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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森林防火封山令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经开区管委会,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持续高温极端天气,火险气象等级 5级,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在极端天气下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禁火命令》,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发布封山令,具体内容如下。

一、封山时间

从本令发布之日起至 2022年8月31日。

二、封山区域

内江市市中区史家镇、凌家镇、龙门镇、乐贤街道辖区内重点林区。

三、封山规定

(一)除原住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四)封山区域所属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持久战、攻坚战。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向火场所在镇(街道)、有关单位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内江市市中区森林火警电话:12119-1

内江市市中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2 年 8 月 22 日


隆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森林防火封山令


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持续高温极端天气,火险气象等级五级,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在极端天气下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隆昌市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发布封山令,具体内容如下。


一、封山时间


从本令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二、封山区域


隆昌市国有林场的林区、古湖街道、金鹅街道、界市镇、响石镇、圣灯镇、石燕桥镇、石碾镇、云顶镇等集中连片林区。


三、封山规定


(一)除原住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四)封山区域所属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持久战、攻坚战。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向镇(街道)、有关单位或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市森林防灭火报警电话:12119或0832-3909119)。


隆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8月19日




资中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森林防火封山令


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县近期持续高温极端天气,火险气象等级5级,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在极端天气下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资中县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禁火命令》,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发布封山令,具体内容如下。


一、封山时间


从本令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二、封山区域


资中县国有林场管辖林区,新桥镇、双河镇、公民镇、鱼溪镇、铁佛镇、罗泉镇等集中连片林区。


三、封山规定


(一)除原住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四)封山区域所属镇、村(社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持久战、攻坚战。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向镇、有关单位、110(公安机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报警电话:12119或0832-5605991)。

 

资中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8月22日


编辑:李夏娇
责编:毛佳莉
审核: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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