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交警提示:“电马儿”违法载人“驶不得”
时间:2022-10-18 10:43:25 来源:内江公安交警长期以来,电动车违法载人乱象始终屡禁不绝,虽然大家都知道这样做不但危险而且违法,可仍有不少人抱着侥幸心理违规载人上路行驶。
电动车分类
根据2019年颁布的新国标电动车可分为3类: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以及电动摩托车。原来这3类车都是电动车,你的车属于哪种?

普法小课堂
电动自行车载人规定
依据《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1.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2. 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儿童,搭载六周岁以下的儿童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3. 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物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载人处罚
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载人的违反《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六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处以罚款。
超员驾驶的危害
制动的非安全区增大
电动车、摩托车超载两人、三人、甚至四人,超载越多,惯性越大,行驶动能越大。而制动器是按照车辆的额定载质量能力设计的,这样超载后制动非安全区增大。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平时能安全避让的物体,当超载后就不能及时刹住车轮,不能在安全距离内停住车辆,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车辆稳定性变差
电动车、摩托车超载后稳定性变差,在进入弯道、横向盘山坡道或制动时,极易产生侧滑或原地侧翻、掉沟等严重事故。
加重事故的损害后果
电动车、摩托车超员不仅更易引发事故,且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伤亡的后果很可能也更为严重,因此,保证行驶安全,请按规定载人,不要超员搭乘。
内江交警提醒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为了家庭的幸福美好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
不单手或脱手骑车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拒绝违法载人
| 编辑: | 陶丽萍 |
| 校对: | 毛佳莉 |
| 审核: | 郭扬 |
评论
早该整治了,并且应该持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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