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11月3日,资中主城区将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时间:2022-11-02 09:17:18 来源:弘资中资中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11月3日开展城区
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广大市民:
根据县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安排,2022年11月3日,资中县将在水南镇、重龙镇城区区域组织开展1轮全员核酸检测。为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水南镇、重龙镇城区区域。
二、采样时间
2022年11月3日(星期四)6:00-11:00
三、相关要求
(一)请上述区域内的所有人员按照所在镇、社区的通知指引,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出示健康码或身份证开展核酸检测。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1米间隔,不交谈,不扎堆。无智能手机的人员请提前打印离线健康码。
(二)凡是红黄码、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三天三检、三天两检、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学生和教职员工等重点人群不得参与本次集中采样检测。采样渠道仍按原渠道采样。
(三)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采样检测。
(四)网格管理,就地就近检测。城区所有人员原则上在居住地进行核酸采样。城区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要求本单位职工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的城区全员核酸采样,确因参加城区全员核酸采样导致迟到的,用人单位不得作缺勤处理。
(五)因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到现场采样的人员,可联系所在社区,由社区核实情况后另行安排采样。
(六)请广大市民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配合镇、社区防疫工作。自觉参与核酸检测,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不参加统一核酸检测的人员,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资中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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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陶丽萍 |
校对: | 毛佳莉 |
审核: | 郭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