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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小事!一男子被内江警方处以行拘、罚款……

时间:2023-03-22 09:26:10 来源:威远融媒

古有掩耳盗铃

今有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

有人为了躲避处罚

总是心存侥幸,想蒙混过关

在自己的车辆号牌上“耍小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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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挂着一副变造的机动车号牌

就这样明目张胆的上路

???

来,我们一起看看

究竟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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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威远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视频巡查中发现,辖区内一辆涉嫌套牌的黑色奥迪轿车正在经内荣路向镇西镇方向行驶。发现该情况后,威远公安交警大队一中队立即安排警力进行查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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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变造的川K220**号牌在道路上行驶


10时20分,民警将该车拦下,经查询核实,号牌为川K220**的车辆,实际为一辆白色小轿车,与该黑色奥迪轿车信息并不相符。面对查询结果,驾驶人缪某某承认了自己用白色医用胶布条,将号牌川K22C**变造成川K220**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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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白色胶布条将号牌川K22C**变造成川K220**


另外,经过对缪某某驾驶证信息的查询,民警发现,缪某某已经不是第一次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在2010年5月就曾因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被公安交管部门处罚过,但其仍不思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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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实际号牌为川K22C**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威远公安依法对缪某某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11日,并送拘留所执行拘留。同时缪某某还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5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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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某某被执行行政拘留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如此屡教不改、违反法律的人

终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变造、伪造、遮挡机动车号牌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要提高警惕

使用固封装置固定自己的车牌

若发现自己的车辆被套牌使用

应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



如果发现自己的车牌

不小心损坏或者遗失

要及时到车管部门办理补牌手续

另外

如发现周围有使用假牌

假证等违法行为

要及时报警

让假牌假证无处遁形!



民警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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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

这种投机取巧、以身试法的行为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

自觉做到遵守交通法规

做文明“驶”者,切勿以身试法!



编辑:邓裴琳
校对:刘桂莲
责编:郭扬
审核:彭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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