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举报
跟帖评论自律承诺
首页 ›› 内江本地

强制性管理!威远发布重要通告

时间:2023-05-29 16:31:03 来源:威远融媒


今年高考、中考在即

江粉儿祝愿每位考生

心情愉悦、精力充沛

考出理想成绩

实现自己的人生跨越!


为给广大考生营造良好的学习、考试环境。威远县人民政府发布重要通告,详情如下:


威远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

监督管理的通告


为给全县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3日止,在全县实施以下环境噪声强制性管理措施。

(一)在县城区高考、中考考点和各镇中考考点、食宿点附近,建筑施工、装饰装修施工和金属加工等活动,其环境噪声必须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在夜间(22:00至次日7:00)、午间(1200至1500),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一切活动。建筑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事先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上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经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后方可进行。


(二)禁止餐饮业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休息。在居民区和学校附近,夜间2200至次日700)、午间(1200至1500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各类营业活动。县城区和相关镇各文化娱乐场所在高考期间(6月5日-6月8日)和中考期间6月11日-6月13日暂停营业。


(三)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并尽量减小货物运输、装卸等作业产生的噪声。


(四)在县城区全域和相关镇中考考点、食宿点范围内,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音响器材或采用其他发生高噪声的方式从事的日常生活和商业经营活动。


(五)严格控制、审批各类展销会、演唱会、集会和室内外娱乐活动的举行,防止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休息。


(六)高考、中考期间,在距考点、考场500米范围内,除紧急抢险和救护等特殊情况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产生噪声污染干扰考场环境;一切车辆必须服从交通管制。


二、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环境保护法规,规范经营活动和行为,防止产生噪声干扰考生学习和休息。

三、高考、中考期间,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文化广电和旅游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组织力量开展巡查。对有禁不止、擅自进行违规作业(经营 )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理。

举报电话:
县公安局110
县教育体育局8222957
县市场监管局12315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8222483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8222005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8241359
威远生态环境局12369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威远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4日

编辑:陶丽萍
校对:毛佳莉
责编:郭扬
审核:彭川
评论
川预审P4FD-R04F-062D-80J0号 | 网络视听许可证2306165号 |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210005号 | 川新备 06-090011 | 蜀ICP备08002296号 | 川公网安备 51100202000151号
@ 2005 - 2022 www.scnj.tv     关于我们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链接 | 电话 0832-2119960 | 邮箱 sc-njtv@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