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法院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优秀司法建议发布
时间:2023-05-31 19:31:40 来源:内江中院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案例是法治建设的深刻印迹,是充满“烟火气”的社会生活映射,蕴含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和公平正义的无限向往。
2022年,内江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助力市域治理现代化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司法建议在参与市域社会治理、主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现代化的重要作用,在案例、司法建议方面取得良好成绩,5件案例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1件司法建议入选全省优秀司法建议。
近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发布《关于全市法院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优秀司法建议评选结果的通报》,内江中院江万明法官编写的《晁某涛、胡某豪等27人犯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等十件案例入选“全市法院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内江中院王宏法官编写的《关于加强执行协作联动 推进工矿棚户区异地拆迁安置工作的司法建议》入选“全市法院2022年度优秀司法建议”。
1.晁某涛、胡某豪等27人犯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
生效裁判文书合议庭或承办人: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王红雷、曾浪花、罗 忠
编写人: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万明
2.韩某犯集资诈骗罪案
生效裁判文书合议庭或承办人: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毛战英、喻 丽、罗保平
编写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喻 丽
3.程某等7人犯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案
生效裁判文书合议庭或承办人:
隆昌市人民法院 颜 华、李 红、黄纯玉
编写人:隆昌市人民法院 秦 川
4.成都某物业公司申请执行孙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生效裁判文书合议庭或承办人: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 宏
编写人: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 宏
5.内江市人民检察院与钟某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生效裁判文书合议庭或承办人: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利芬、刘中正、李 清、邓昭元、张 萍、阴 莉、蓝云秀
编写人: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利芬、杨爱华
6.张某与侯某等共有物分割纠纷案
生效裁判文书合议庭或承办人: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廖红秋
编写人: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 欣
7.周某诉某快车公司劳动争议案
生效裁判文书合议庭或承办人: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厚林
编写人: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娄伟光、雷琳
生效裁判文书合议庭或承办人:
资中县人民法院 郑 斌、谭春英、李 露
资中县人民法院 刘军秀
生效裁判文书合议庭或承办人:
隆昌市人民法院 颜 华
编写人:隆昌市人民法院 郑 旭
生效裁判文书合议庭或承办人: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杨文君、刘中正、陈 剑
编写人: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 宏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李甜华
编写人: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春燕
编写人: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雷 琳
编写人: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雪珍
编写人: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冉开英、鲁亚齐
编写人:威远县人民法院 夏 凤、周泓良
编写人: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 钰
编写人:威远县人民法院 夏 凤、周泓良
《通报》指出,希望全市法院再接再厉,进一步落实案例选编、司法建议发出制度化常态化要求,培育案例、司法建议精品,持续推动案例工作、司法建议工作优质化。
| 编辑: | 杨珩 |
| 校对: | 毛佳莉 |
| 责编: | 郭扬 |
| 审核: | 彭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