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
时间:2023-06-05 14:40:36 来源:廉洁内江内江的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宴请桌数和标准有没有详细规定?该怎样进行报备?……
5月29日,内江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内江市贯彻落实〈四川省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操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从严控制操办规模和宴席标准,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盲目攀比、追求档次,防止时间过长,带头弘扬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新风尚。
“我们根据内江实际情况,在操办范围方面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说,除结婚嫁娶、悼亡发丧以外,领导干部一般不得操办生儿育女、落成开业、庆祝生日、升学庆贺、乔迁新居、庆典贺礼,也不得操办病愈出院、工作变化、参军入伍、周年纪念等其他喜庆事宜。
据悉,《细则》结合内江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城镇和农村宴请总桌数和标准进行适度明确,领导干部与非近亲属间礼品、礼金等则参照《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相关慰问标准,确定礼品礼金的上限。同时,倡导不消费高档烟酒,厚养薄葬,不得购置、修建豪华墓、大墓。
此外,针对报备、报告程序方面,《细则》从全市各级各部门,退休领导干部,领导干部父母、配偶、子女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且报备、报告时限、上交礼金(礼品)等事项按照《四川省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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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杨珩 |
校对: | 刘桂莲 |
责编: | 郭扬 |
审核: | 彭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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