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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资中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部分道路交通管控!

时间:2023-12-04 09:52:28 来源:弘资中

近日

资中县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并针对重污染天气

在资中县主城区实施道路交通管控措施

具体如下

↓↓↓


资中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启动资中县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按照内江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内江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内污防攻坚办〔2023〕76号)要求,现决定启动资中县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2023年12月3日0时起执行。


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1.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督导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工业污染源,严格按照“各行业不同响应级别执行措施清单”实施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在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的基础上,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规定的减排比例和减排措施采取限产、停产和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执法检查及环境监察。

(2)城市主城区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除民生应急抢险工程外,全县范围内施工工程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停止作业期间做好裸土覆盖,物料覆盖(不含市政道路和开挖的基坑基地),增加清扫保洁频次,对裸露场地至少进行3次洒水除尘,保持围挡喷淋白天全时段开启。

(3)城市主城区禁止(0点至3点除外)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上路行驶;除民生抢险工程外,对全县范围内涉及土石方施工的挖掘机、压路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禁止作业;每日00:00至24:00时货运机动车禁止驶入临时交通管制区域内道路;除公务车辆外,严禁其他个人、社会车辆驶入县政府办公区;矿山、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排放标准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公共交通部门加大运输保障力度;加强交通执法检查。

(4)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城市主城区主要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3次冲洗除尘(气温低于4℃时停止)。

(5)城市主城区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6)矿山开采、石材加工、砂石加工停止露天作业和转运,场地内每天3次以上清扫冲洗作业;无苫盖条件的堆场,每天喷淋不少于6次。

(7)8:00-20:00停止涉挥发性有机物的汽车维修喷烤漆作业。

(8)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

(9)全县范围内停止城市行道树、公园景观绿化、绿地草坪的修剪(修整)、施肥及喷洒农药作业。


2.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强烈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强烈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取消户外活动。

(4)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5)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3.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5)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重污染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6)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资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交通管控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资中县主城区重污染恶劣天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等相关规定,按照资中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资中县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在资中县主城区实施道路交通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通行管控时间


2023年12月3日0时至资中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结束。


二、通行管控路段


对资中县主城区9条道路实行机动车通行管控措施。


1.和鸣大道。

2.学府路。

3.长河路。

4.桂花路。

5.桂花南街。

6.成渝大道南一、二、三巷。

7.大山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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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三道拐街。

9.后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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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通管控措施


(一)每日7至22时禁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叉车、工程作业车及移动式机械设备等在资中城区货车限行区域内通行。

(二)每日7至22时限制柴油车辆和老旧车辆(尾气排放检测不达标车辆)驶入重点管控9条路段区域内。

(三)以下车辆经尾气排放检测达标后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公交车、出租车、校车、邮政专用车、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从事环卫、园林绿化、道路养护、医疗废物处理、殡仪馆殡葬、保险勘验救援、银行运钞等专项作业车辆。

4.“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5.确因城市生产、生活需要,经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办公室同意后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临时通行证》的其他车辆。

(四)悬挂绿色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此通告限制。

(五)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式出行。


四、外地号牌车辆进入资中县行政辖区的,与本地车辆执行相同管控规定。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违反规定驶入管控区域、路段的车辆进行劝返,经劝返无效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资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2月3日

编辑:唐晓萃
校对:毛佳莉
责编:郭扬
审核:彭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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