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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江市经济合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11-01 08:44:49 来源:i内江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30日至6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经济合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7月1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经济合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回头看”工作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经合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立即成立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机关党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办,负责做好与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第一巡察组的联系及整改期间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责任分工,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所分管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科室(下属单位)、各支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责任担当,真抓真改真严。局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收到反馈意见后赓即组织召开党组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要求由其亲自牵头,机关党委书记具体负责,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逐条梳理、深入剖析,高标准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各班子成员和科室必须全力配合,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检验全局的战斗力和工作水平。针对反馈意见,制定了《中共内江市经济合作局党组关于整改落实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反馈意见的工作方案》(内经合党组〔2024〕42号),并经分管市领导、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相关部门审核后送市委巡察办及市委第一巡察组。


(三)坚持问题导向,有力有序整改。及时向全体党员干部公开反馈问题,征求整改意见,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的同时,力戒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务求实效。针对巡察反馈的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彻底和个别支部工作仍不规范等2个具体问题,机关党办和各支部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7条,目前两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彻底排查廉政风险点。一是结合“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人职责,系统梳理“一把手”“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缺失、擅自决定重大事项搞‘一言堂’、违规选人用人、与客商打交道时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规接受宴请、超标准接待”等个人廉政风险点4个;二是5名党组班子成员、9个内设科室、3个下属事业单位、7个驻外分局已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共排查出85个廉政风险点,每个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均明确到了具体岗位责任人;三是在下一步工作中,将根据人员岗位调整及时动态更新廉政风险点。


(二)规范各支部工作。一是举一反三,在机关支部和各驻外支部中开展支部“三会一课”记录自查自纠行动,目前各支部已完成2024年度记录自查;二是机关党委书记于7月底对各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各支部再次认真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相关要求,民主评议党员时,严格按照比例对优秀党员进行评定,严禁再次出现超比例评定的情况;三是机关党委书记会同机关党办于7月底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及记录情况进行了全覆盖督查,特别重点查看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记录是否完整、翔实。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继续强化整改,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局党组将坚持抓整改落实工作力度不减、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重点查看问题是否彻底解决到位,是否出现反弹,是否有类似问题发生,通过“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果。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防止问题反弹。


(三)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担当精神,引导全体干部廉洁从政,积极有为,推动经合和外事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联系电话:0832-2050470;邮政信箱:641000;电子邮箱:997692759@qq.com。


中共内江市经济合作局党组
2024年11月1日

记者:徐艳梅
编辑:唐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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