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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江市民政局党组 关于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4-22 08:49:23 来源:i内江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4日至4月1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7月1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党组坚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民政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明确下步工作打算。


(二)落实工作责任。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牵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党组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专项督导,对整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任务有序推进。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严格工作要求,加强协作配合,积极落实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工作。


(三)推动扎实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15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69条,制定《内江市民政系统突发事件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机制》等11项制度机制。自集中整改以来,1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问题正在整改。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


1.开展城乡低保提质扩围。一是提高保障标准。印发《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从2024年7月1日起,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40元/月调整为788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40元/月调整为58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962元/月调整为1025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702元/月调整为754元/月。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召开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及政策业务培训会5场次,各县(市、区)民政局、镇(街道)共200余人参加培训。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在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村(社区)办公室全覆盖放置低保政策宣传手册;全市处置社会救助领域信访问题98件。四是强化工作督导。2024年以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到各县(市、区)暗访低保扩围推进情况5次,严格落实划片责任,督促各县(市、区)落实政策性提标纳入一批、主动发现救助一批、单人户摸排一批、部门数据比对一批、集体研究解决一批的“五个一批”工作举措,持续开展低保提质扩围行动。截至2024年末,全市净增低保对象20730人,低保覆盖率上升到3.63%。


2.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覆盖范围和标准以及特困供养护理标准。印发《内江市民政局 内江市财政局 内江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全市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从2024年7月1日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将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护理补贴由20元/人/月调整为50元/人/月,将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护理补贴为40元/人/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将完全不能自理(一档)由80元/人/月调整为120元/人/月,将部分自理(二档)由50元/人/月调整为80元/人/月,将完全自理(三档)由20元/人/月调整为25元/人/月。


(二)加大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度。


1.提升农村敬老院服务能力。一是优化整合一批乡镇敬老院,撤并关停养老机构15个,完成3个农村敬老院护理能力提升,有序推进6个农村敬老院护理能力提升,促进农村敬老院大转变、大提升。二是组织914人参加养老护理员、老年膳食与营养、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培训。组织敬老院工作人员考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开展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培训。三是积极争取养老服务资金1.5亿元,其中,投资1932万元,对隆昌市龙市镇敬老院等9个农村敬老院进行护理能力提升。


2.加大养老服务项目推动力度。一是强化项目调度和督导。坚持每月调度项目进展情况,不定期开展现场督导。向进度滞后县(市、区)政府发出《关于敦促加快“一老一小”服务项目建设的函》。二是2024年7月30日,召开全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工作调度会,实施定期通报制度,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截至2024年末,完成家庭养老床位建设2281张、完成率102.47%;完成居家上门服务4473人次,完成率100.45%。三是督促资中县、隆昌市规范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隆昌市制定《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实施细则》,规范完善评估、采购、改造、验收、监管等工作环节,引入第三方机构对2022年度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进行全覆盖验收。


3.提高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一是持续巩固提升农村敬老院能力提升三年行动(2021—2023年)成果,着力实施提档达标、质量提升、医养赋能、扩围增效、规范管理“五大行动”。制定《关于建立农村敬老院三项督导机制的通知》,通过实施定期自查、抽查以及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有效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实施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2024年累计新增集中供养农村困难老年人1647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2.93%,公办养老机构空置率明显下降,我市机构入住率居全省前列。实施农村敬老院“舒心工程”。累计开展“四个30分钟+”和“五送”活动3.32万次,受益老人32.13万人次。推进市级部门对口联系敬老院工作。累计开展对口联系活动96次,捐赠物资23.95万元。探访关爱困难老人61.19万人次,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100%。三是多渠道、多形式宣传集中供养政策优点和服务优势,努力提高社会对集中供养政策的知晓率和接受度。


(三)加大殡葬改革和婚姻登记服务能力提升力度。一是深化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召开全市殡葬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丧事活动秩序工作的通知》,着力规范中心城区丧事活动秩序。印发《关于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的通知》,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民间殡葬从业人员视频培训会,进一步倡导丧事简办、节地生态安葬、绿色文明祭扫等殡葬方式。二是推进公园式婚姻登记机构建设。先后2次召开项目工作调度会,推进公园式婚姻登记机构建设,位于塔山公园的市中区婚姻登记处已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开展婚姻登记业务,东兴区公园式婚姻登记机构建设项目正在建设当中,预计2025年七夕前投用。


(四)推动市精神病康复院项目整改工作。内江市精神病康复院已于2024年4月18日开始运营。内江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精神病康复楼改造工程项目于2024年12月15日通过竣工验收,已收住特困对象中的精神障碍患者30余名。


(五)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一是坚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包联督导机制,印发《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专项教育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内江市农村敬老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建立农村敬老院三项督导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在全市养老服务领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共排查收集养老领域各类问题18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制发《内江市民政系统突发事件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机制》,明确紧急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报送流程和报送范围等。三是市孟塘农场一方面加强对遗属和死亡职工家属政策宣传,另一方面加强农场自主资金积累、积极争取市政府及市财政对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及一次性抚恤金的政策与资金支持。


(六)推动慈善事业有力发展。一是完善组织架构。召开内江市慈善总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将内江市慈善总会更名为内江市慈善联合总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慈善联合总会领导班子,进一步完善内江市慈善联合总会组织架构。二是强化资源对接。积极争取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国家级基金会支持,落地项目2个。积极争取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支持,争取资金120万元,开展“正心工程”“情暖万家”“银龄守护”3个公益项目。三是加强人才培训。承办全省薪火相传强基计划慈善人才队伍培训班,市、县、镇、村80余名慈善从业人员和部分社会组织人员参加了培训,不断提升全市慈善人才工作能力。四是强化政策宣传。在9月“中华慈善日”“天府慈善月”期间,市、县民政部门和慈善总会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慈善法》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社会组织系列活动。2024年9月7日至8日,举行以“同心向善·聚爱甜城”为主题的“中华慈善日”“天府慈善月”主题宣传暨爱心义卖活动,进一步弘扬内江慈善文化、增强市民的公益慈善意识。


(七)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内江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民生公告、政策解读等宣传信息300余条,制作各类宣传海报、展板70余份,播放电子显示屏、公共交通广告等140余次,发放宣传单、手册等3500余份,进一步扩大民政政策宣传面,提高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度。开展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政策宣传活动22场次,现场宣传民政政策,解答群众问题。


(八)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11次深入直属事业单位督导调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直属事业单位开展经常性督导调研。开展党课专题辅导和集中警示教育2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设置干部作风能力意见箱。局机关纪委结合项目建设开展监督检查21次。


(九)加大干部队伍监管力度。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通过党组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先后4次专题传达学习贯彻党纪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开展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召开全市民政系统专项整治暨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养老、殡葬、救助、儿童福利领域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指正,不断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积极支持和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2024年对直属事业单位两名干部职工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十)加大直属事业单位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制定《内江市级民政系统2024—2026年内部审计计划方案》,有序开展对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不断规范各单位财务管理。二是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加强白条入账和违规报销单据清理,对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并调整工作岗位;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内江市第二社会福利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加强票据审核,对不符合报销规范的单据一律不予报销。三是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开展,中标单位已启动配送工作。四是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制定了药品采购流程制度、药品收管发服务制度、药品领取使用台账和药品采购台账,并严格执行相关流程。五是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全力做好闲置资产使用,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六是对2023年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搬迁后资中老院水电费进一步核实数据,明确代收代缴金额,及时进行了清缴。七是修订《内江市第二社会福利院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将拟聘人员现实表现和违法违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重要内容。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对巡察反馈存在问题的4名相关人员分别作出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或批评教育处理。


(十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印发《内江市民政局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办法(修订)》,督促各直属事业单位严格执行。组织开展全市民政系统提升安全和项目管理能力培训,市、县民政部门负责项目、安全、养老工作的分管领导及科(股)室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培训,不断提升各级民政干部管安全、管项目的能力。


(十二)加大派驻纪检监察组下沉监督力度。一是加强业务学习。通过参加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研讨班、组务会等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殡葬领域、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等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同时积极参加市纪委监委组织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大讲堂、信访工作培训会、审查调查实务培训会,切实提升监督执纪能力水平。二是压实整治责任。参加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相关党组会9次、工作推进(碰头会)10次,带队督导8次,制发集中整治工作提示函3份、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开展集体谈话1次,个别约谈1人。采取联合督查、交叉检查、专项督查等形式,深入到县(市、区)民政局、殡仪馆、公墓、养老机构等41次,纠治殡葬服务收费不合理、养老机构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三是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深入部分敬老院和村(社区)开展明察暗访,收集受理群众反映急难愁盼问题21个,协助解决低保、临时救助、市级特殊困难帮扶基金等3.4万余元。四是做深监督下沉。持续加强对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并纠正问题12个。


(十三)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党组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市级民政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印发实施《2024年市级民政系统党建工作要点》《关于推进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局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党组成员常态化深入基层党组织指导督促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级五岗”责任清单,坚持党建工作月提示。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党费实行专人管理、专户使用。


(十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加强干部轮岗交流,按程序对在同一岗位任职超10年的1名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调整。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程序开展干部选任工作。


(十五)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督促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有关文件和《内江市民政局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办法(修订)》,严格按政府采购流程开展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持续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民政事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紧盯主责主业,紧盯重点领域,紧盯关键岗位,坚决担起整改落实政治责任。


(二)持续抓好问题整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抓好问题整改,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坚持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持续深化整改成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民政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探索建立一批有效管用、可操作性强的长效机制,努力在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上实现新突破,在讲政治、守纪律、讲规矩上见到新成效,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上得到新提升,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4月22日至5月21日,联系电话:0832-2040835;邮政信箱: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522号;电子邮箱:njmzjrsk@163.com。


中共内江市民政局党组
2025年4月22日

记者:徐艳梅
编辑:唐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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