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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内江市将严格落实执行全省居民阶梯电价调整政策

时间:2026-06-30 16:16:00 来源:i内江


6月30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调整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6〕255号),对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进行调整,内江市将严格落实并执行该政策,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电价政策由全省统一制定,内江市严格遵照执行。那么,这次调整到底改了啥?对老百姓交电费有啥影响?需不需要去办手续?


记者从四川日报等权威媒体及省级部门公开解读中梳理了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的回应,方便市民准确了解政策。


本次调整最大的变化,是提高了夏季(7-9月)的月阶梯电量标准。夏季第一档电量由原来的180度提高到260度,第二档由181-280度提高到261-460度,第三档为460度以上。其他月份的分档电量保持不变。同时,各档电价标准维持不变,仍为第一档0.5224元/度、第二档0.6224元/度、第三档0.8224元/度。


这意味着,夏季用电量较大的家庭电费将明显减少。省发展改革委解释,调整后,夏季月用电量超过180度的居民用户都会受益,特别是空调等降温设备使用较多的家庭,节省的电费更为可观。


对于市民关心的办理流程,省发展改革委明确表示,居民无需任何申请或操作。电网企业将按照通知要求,自7月1日起对“一户一表”居民阶梯电价用户统一执行。此外,已执行“一户多人口”优惠政策的家庭,其阶梯电量基数也将同步调整,两项政策可以叠加享受。


本次调整的执行范围为全省“一户一表”居民阶梯电价用户。全省现有居民电价标准高于四川电网水平、或分档电量低于四川电网水平的,统一按四川电网相关标准执行。省发展改革委还透露,为引导节约用电,四川正在研究制定抑制超高消费的电价政策,将适时出台。


市发展改革委提醒,新政策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内江各电网企业已完成系统升级和计量设施准备,确保政策按时落地。市民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供电企业或价格主管部门。

记者:刘小玲
编辑:唐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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