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呛人”油烟 守蓝天底色!内江经开区开展餐饮油烟联合巡查整治行动
时间:2026-09-03 16:02:07 来源:i内江
9月1日晚,内江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合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餐饮油烟排放巡查整治行动,对辖区沿街餐饮门店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开展排查,从严规范餐饮经营秩序,守护群众家门口的“蓝天白云”。
行动中,工作人员深入餐饮门店后厨,重点查看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开机运行、定期清洗维护等情况。执法人员坚持执法与宣传引导并重,向经营户宣讲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压实商户环保主体责任,督促经营者规范使用、定期保养油烟净化设备,从源头削减油烟污染。
行动中,未发现油烟直排现象。针对部分门店存在设备维护不到位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反馈问题清单,能够立即整改的督促当场落实;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标准与时限,引导商户兼顾城市烟火气与生态环保,主动落实油烟防治举措。
据了解,今年以来,内江经开区持续推进餐饮油烟巡查整治工作,组织力量多批次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督,实现辖区沿街餐饮门店排查全覆盖。下一步,内江经开区将进一步加大餐饮油烟巡查整治力度,做实整改“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效,持续优化辖区人居环境,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
延伸阅读:
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开的有关研究证明,餐饮业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一般可分为颗粒物质和气体物质两类。其中,油烟颗粒物主要来源于烹饪过程中油脂的挥发凝结以及油脂食材的分解、裂解等,统称油烟,气体物质主要指挥发性有机物。研究还证明,餐饮源排放颗粒物主要为细颗粒物,直接对PM2.5产生贡献。
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五十条规定,排放油烟污染物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排放油烟污染物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 记者: | 袁亮 |
| 编辑: | 唐中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