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威远县委办公室 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远县争创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8-04 15:26:57 来源:威远县人民政府网站中共威远县委办公室 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威远县争创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
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威远经开区党政办公室: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威远县争创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威远县委办公室
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4日
威远县争创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
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提高威远的核心竞争力和城市影响力,争创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结合威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深化“放管服”改革一直是党和政府的重点工作,营商环境更是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既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威远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也是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见效起势期,更是区域竞争重新洗牌带来的严峻挑战期,只有集中力量优化营商环境,威远才能成为集聚资本、项目、人才、技术的洼地,才能成为开放创新的高地,才能在内江建设成渝发展主轴中心城市进展中当先锋、打头阵。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县委十五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为争创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威远,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三)主要目标
以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出发点,以全流程精细化服务为主线,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集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充分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查短板、找弱项、抓整改、定标准、建制度、立规范,降低市场运行成本,优化政务服务,强化法治保障,持续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动威远经济高质量发展,打响“有无熟人一个样、本地外地一个样、大小企业一个样、国有民营一个样、投资前后一个样”的威远营商环境品牌。
二、主要任务
(一)营造让企业“办事省心”的政务环境
总牵头领导:刘 强
总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1. 推进事项动态管理和标准化建设。以行政许可为重点,再造审批流程,实现要素统一,构建政务服务事项“一单一图一表”(事项清单、运行流程图、实施要素一览表)管理体系。清理编制公布县镇两级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能下放的一律下放,确保“就近办、家门口办”。
牵头领导:刘 强、赵 钊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镇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 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通过遴选、招录、商调等方式,配足配强技术审查、现场勘查等专业技术人员力量,确保人员衔接有序、划转事项平稳过渡、事项办理顺利运转、监督管理无缝衔接。
牵头领导:赵 钊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 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全面落实《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工作指南》,按照“全联、深通、好办”要求,全面完成“一网通办”各项考核指标的规范配置、优化,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按照“应上尽上”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运行,实现“一网通办”。
牵头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镇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4. 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加强审批前申报辅导,建立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限时办结制度。清理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牵头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5. 落实“应进必进”要求。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备案、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纳入县、镇两级服务大厅集中办理且实质运行。公布进驻实体大厅事项负面清单。
牵头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镇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6. 加快“综合窗口”建设。规范设置综合咨询、帮办代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办不成事”反映等窗口,落实“首席事务代表”“收件即受理”等制度。加快推进“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与“川渝通办”有机融合,促进通办事项办事指南、办理要素和办理流程相对统一,推动第三批“川渝通办”事项落地。
牵头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镇
完成时限:县级2022年8月,镇级2022年12月
7. 建立帮办代办机制。在县、镇两级服务大厅组建政务服务帮办代办队伍,梳理帮办代办事项清单,规范帮办代办规程,形成“窗口帮办代办+部门协同共办+分级上下联办”的帮办代办服务模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
牵头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各镇,威远经开区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8. 推出一批“免证办”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保留证明事项清理结果,全面梳理压减办理行政许可所需材料特别是证明事项和相关证照,编制发布依法保留的证照目录并进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纸质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推出一批“免证办”事项,并对外公开。
牵头领导:卿 波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镇,威远经开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9. 最大程度压减申请材料。梳理拟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形成威远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首批目录,并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强化风险防范措施。依法依规编制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对外公开。
牵头领导:刘 强、卿 波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0. 推动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成严陵镇、界牌镇、龙会镇、高石镇、越溪镇、小河镇、东联镇7个镇便民服务中心,严陵镇三胜村、新店镇民富村、向义镇大冲村等40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场所、服务事项、服务窗口、服务流程、服务队伍等“三化”建设,争创省、市级“三化”示范试点单位。
牵头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各镇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11. 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制度,推进有关领域审批信息数据汇集共享。
牵头领导:刘 强、马小飞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2.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广数字化审图,加快实行“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多评合一”等业务网上协同,年底前实现房建、市政类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
牵头领导:倪永秋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3. 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全生命周期”高频服务事项,完善61个省级重点、14个跨层级联办的“一件事一次办”相关业务系统配置,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大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转变。加强“天府通办”政务服务移动应用程序(APP)宣传、推广、应用,实现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牵头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镇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 拓展便利化办事广度深度。县、镇两级服务大厅全面实行免费邮政寄递、免费复印、免费印章刻制(企业)服务,进一步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开展延时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24小时自助服务等,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牵头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各镇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5. 积极推进“一对一”项目专员制度。建立“报告、接洽、专办”工作机制、重大项目联系制度和协调处理机制,增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对接协调机制,形成威远县重大项目开办跟踪台账,并实行销账式管理,为企业提供全流程服务保障。
牵头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经济合作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威远经开区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6. 推进12345热线标准化建设。建立和完善12345热线办理规程,提升热线办理质效。
牵头领导:卿 波
牵头单位:县信访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镇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7. 建立“1+1+N”指标提升机制。做好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内江市分析报告)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1+1+N”营商环境指标问题整改责任机制,即对18个评价一级指标(跨境贸易不涉及)建立分别由1位牵头县领导、1个牵头部门、N个责任部门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分析调度,确保2022年评价指标排位上升。
牵头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营造让企业“经营安心”的市场环境
总牵头领导:蔡 硕
总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8. 探索集群登记管理。放宽住所(经营场所)限制,推行“一址多照”。规范集群登记注册管理,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业就业成本,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小微企业创业降低门槛。
牵头领导:蔡 硕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连界镇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 推动达规个体户转为企业。建立“个转企”动态培育库,增强“个转企”工作的针对性,探索“个转企”服务、激励工作机制,开展“个转企”工作咨询、指导及业务办理,解决市场主体的字号、商号、许可、证明、不动产及相关权证、税务登记、银行账号等延续需求。开辟达规“个转企”绿色通道,采取现场办、延伸办、承诺后补办,提高“个转企”工作服务水平。
牵头领导:蔡 硕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商务经济合作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0.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形成常态化的公平公正监管机制。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制作首违不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张”清单。按照省上公布的重点监管清单,对疫苗、药品、食品等行业领域,履行监管职责,规范监管行为,确保监管到位。
牵头领导:蔡 硕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检察院、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威远生态环境局、县烟草专卖局,各镇,威远经开区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1. 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健全审管衔接机制,推进审批和监管、执法信息实时共享,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规范处罚裁量权,开展不合理罚款事项专项整治,防止“以罚代教”“以罚代管”“同事不同罚”等问题发生。有效落实行刑衔接,推动行政执法部门涉嫌犯罪案件主动移送率达到100%。
牵头领导:卿 波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2.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清理对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全面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着力破除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评估制度,定期排查和清理在市场准入方面对市场主体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
牵头领导:蔡 硕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威远县分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3. 开展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对政府部门(包括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水电气、商业银行等领域乱收费行为进行清理规范。强化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探索建立问题主动发现机制。
牵头领导:蔡 硕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4. 加强人才政策有效供给。建立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扶持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就业创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广泛开展创业大赛、创业博览会、创业沙龙等特色活动。稳步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在户籍地或灵活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牵头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就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5.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开展促进民间投资专项行动,促进“小升规”,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加快推进留抵退税进程。推行财行税“十税合一”申报,探索全税费种集成申报,持续压减企业年纳税次数。推动企业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开放,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
牵头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6. 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精准推送工程,继续落实减税降费、社保费减免、降低电价和“威远民营经济25条”“稳增长政策31条”等政策,发挥好企业开办“绿色通道”窗口作用,用好政务服务热线等,专题收集企业反馈问题,着力帮助企业疏堵点、解难题。用好用足土地、融资等方面政策,让企业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
牵头领导:蔡 硕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人行威远县支行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7. 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健全金融综合服务系列工作机制,搭建分行业、分区域、专题性的融资对接服务平台,推进金融顾问服务,缓解银行放贷难、企业融资难双向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强信贷支持力度,优化信贷结构,增强民营、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可获得性,切实降低融资成本。
牵头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人行威远县支行
责任单位:全县金融机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8.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强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标准建设,完善产权出让、土地挂牌和政府采购制度,深化转化“示范交易中心”创建成果,探索建立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线索研判会商机制和投诉举报及办理情况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探索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统一监管新模式,实现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制衡。
牵头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威远县分中心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营造让企业“投资放心”的法治环境
总牵头领导:卿 波
总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29. 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强化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宣传工作,调整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相符合的规范性文件。
牵头领导:卿 波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镇,威远经开区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0. 强化法治宣传和教育培训。组建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聚焦企业经营用工等方面的法律需求,加强涉企针对性普法,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增强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意识,督促其依法行政。
牵头领导:卿 波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镇,威远经开区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1.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加大对“无花果”“黄老五”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产权保护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并接受社会监督,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
牵头领导:蔡 硕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镇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2. 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探索实施企业破产预重整制度,完善简化审理制度和简易退出机制,提高市场重组、出清的质量和效率。
牵头领导:程满华
牵头单位:县法院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镇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3. 防范化解风险。加强矛盾纠纷排查,重点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疫情返岗后与企业可能出现的劳动关系、合同履行等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提升企业法律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
牵头领导:廖 快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镇,威远经开区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4. 持续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敲诈、勒索、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牵头领导:廖 快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信访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第一责任单位作用,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举措,及时反馈进度、报送信息。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主动衔接落实,合力推进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统筹推动,在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方面,研究制定一批政策举措、推出一批实招硬招、解决一批难点问题、形成一批特色亮点。
(二)健全推进机制。健全威远县“1+1+N”营商环境指标提升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营商环境优化行动的“含金量”,各部门要坚持“周梳理、月盘点、季调度”制度,一级牵头部门每月研究解决推进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每月向牵头县领导汇报推进情况,每季度集中调度会商,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牵头县领导每季度集中调度1次牵头的改革任务、服务事项和指标任务。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镇各部门要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把真心服务企业、真情服务群众、真爱服务基层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改革意识、诚信意识、服务意识、精细意识,通过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让企业群众得实惠,让发展更有温度、幸福更有质感。县委政研室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纳入当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适时对推进滞后的工作(单位)开展专项督查。
(四)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宣传推介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政策,提高知晓度和应用度,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实践,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进步,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和创新成果,真正打造更多威远首创、威远率先、威远经验、威远样板。
2.威远县“1+1+N”营商环境指标提升工作任务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