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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强深入内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执法检查时强调 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 不断提升非遗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时间:2024-06-19 19:49:46 来源:内江广播电视台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6月17日至18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罗强率队深入内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执法检查工作。检查组成员、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唐文金,检查组成员、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震,检查组成员、省人大法制委委员樊斌,检查组成员、省人大代表李琳、孟德芝参加检查。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一级巡视员杨红梅陪同检查,市委副书记路松明分段陪同。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资中县木偶剧团、资中县文庙武庙、隆昌市渔箭社区非遗展示中心、隆昌市渔箭小学、隆昌市金林陶瓷有限公司等地,检查法律贯彻实施情况,了解中型杖头木偶戏及制作工艺、“峨眉盘破门”武术、隆昌土陶制作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


检查组对内江市认真贯彻实施《非遗法》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罗强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贯彻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统筹好保护与传承、利用的关系,抓好抢救性保护、传承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区域性整体保护工作,因地制宜走好活态化、产业化、市场化之路。要加大对传承人的支持扶持力度,加强青年传承的培养,通过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方式,扩大非遗文化传承受众群体,教育引导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更好认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市、县两级人大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以监督刚性和实效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法定职责,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提升非遗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在内期间,罗强一行还专程到成渝铁路筑路民工纪念堂,调研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内江市领导陈朗、杨绍文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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