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十条硬核措施 全方位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时间:2026-01-12 19:50:00 来源:i内江日前,记者从市政府办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优化生育政策决策部署,提振生育水平,我市聚焦家庭生育、养育、教育全链条需求,出台了《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十条措施》,从补贴、医疗、托育、住房等多个维度,为育龄家庭送上政策大礼包。
在资金补贴方面,我市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对户籍为内江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每年发放3600元育儿补贴,2025年前出生的不满3周岁婴幼儿按应补月数折算计发;对符合政策生育、通过“人工授精”助孕且新生儿首次落户内江的家庭,给予1500元一次性补助;同时为3周岁以下内江户籍婴幼儿每人每年补助100元居民医保费用,切实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医疗保障持续升级,我市将部分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职工、城乡居民分别按70%、50%比例报销;免费婚检、孕前检查等惠民项目全面推行,全市产科医疗机构全覆盖提供分娩镇痛服务,健全危重孕产妇救治绿色通道,市、县两级均设置标准化公办妇幼保健机构,构建起孕前、孕期到产后的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针对“带娃难”痛点,我市大力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规划建设市、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嵌入式托育点等,推动幼儿园开设托班;对经认定的普惠托育机构,按实际入托人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补贴,并鼓励发放“托育券”,同步加强托育人才培养,完善托育服务网络。
根据政策,多孩家庭还可享受住房权益倾斜,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的,按未成年子女数量核减租金,最高减免30%;二孩、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同时内江加大三居室、四居室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满足多孩家庭居住需求。
此外,我市还进一步加码权益保障,延长婚假、生育假、护理假及育儿假,明确用人单位需设置“生育友好岗”,落实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措施;同时倡导新型婚育文化,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全方位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
| 记者: | 敬双宇 |
| 编辑: | 胡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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