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举报
跟帖评论自律承诺
首页 ›› 内江本地

注意!12月3日起,内江将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时间:2023-12-02 08:56:44 来源:生态内江


内江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内江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建议函》(川污防攻坚办〔2023〕62号)预测预报,12月3日起,我市大气转为静稳状态,气象条件不断转差,存在中度污染风险。经研究,我市决定自2023年12月3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一)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减排措施。企业需严格按照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和工业企业“一厂一策”要求,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含煤矿)、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企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申报A级、B级绩效等级和引领性企业,要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完善监管监控体系。因生产工艺无法快速实现停限产的行业,在执行现有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上,采取加严排放限值、限定产量或投料量的方式实现污染减排。


(2)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措施。停止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含弃土场)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土石方转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建筑工地室外装修喷涂、粉刷作业,基坑护坡粉浆作业;停止石材切割作业,停运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作业频次,主要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4次冲洗除尘。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禁止运输建筑垃圾(含渣土)、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上路行驶,加强交通执法检查。督促矿山、砂石料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3)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加大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禁止柴油车辆和老旧车辆(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在内遂高速公路、内江城市过境高速公路围成的闭合区域内上路行驶(不含高速公路)。其他车辆在公安交警划定路段采取车牌尾号限行(纯电动车除外)。加强城市重点区域交通疏导。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市民出行。


(4)其他减排措施。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等露天禁烧措施。全力管控露天烧烤,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管。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放措施。督促相关企业停止室外喷漆、粉刷、切割、焊接等作业。根据气象条件采取人工增雨等气象干预措施。


(二)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应采取防护措施。


(三)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2)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编辑:陶丽萍
校对:刘桂莲
责编:郭扬
审核:彭川
评论
川预审P4FD-R04F-062D-80J0号 | 网络视听许可证2306165号 |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210005号 | 川新备 06-090011 | 蜀ICP备08002296号 | 川公网安备 51100202000151号
@ 2005 - 2022 www.scnj.tv     关于我们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链接 | 电话 0832-2119960 | 邮箱 sc-njtv@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