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举报
跟帖评论自律承诺
首页 ›› 内江本地

加强防范意识!内江市商务局发布出国务工温馨提醒

时间:2023-09-18 10:55:51 来源:内江市人民政府网


近日,内江市商务局发布出国务工温馨提醒,详情如下:


出国务工温馨提醒


2023年6月1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曝光了出国务工多种诈骗行为和案例,现将节目链接转发观看。在此,特别提醒有出国务工意愿的朋友,要切实加强防范意识,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要核查公司资质情况。从事对外劳务合作,须经省级或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获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并且取得公司营业执照。通过商务部官方网站,可以直接查询到全国各省市具备相关资质的从事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的全部名单。


二、要签订书面服务合同。劳务人员出国前应与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订立书面服务合同,合同要明确所从事的工种、工资待遇、工资结算方式、在国外期间生活费、医疗费承担人、保险购买等与劳务人员权益保障相关的事项。未订立书面服务合同的,不得赴国外工作。


三、要接受出国务工培训。劳务人员应当接受由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安排的赴国外工作所需的职业技能、安全防范知识、外语以及用工项目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相关法律、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知识的培训。未接受培训的,不得赴国外工作。


四、不要轻信出国务工招聘信息。一些非法中介利用部分劳务人员急欲出国的心理,虚构项目信息,刊登和散布虚假广告,给上当受骗的劳务人员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对此要保持高度警惕,特别要注意认真甄别网上的各种出国务工招聘信息。


五、不要轻易交纳高额服务费用。《四川省〈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除为劳务人员办理出国手续的必要费用外,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不得在劳务人员获得工作签证前向其收取任何费用。


六、不要持旅游或商务签证出国务工。劳务人员持旅游或商务签证到某国家务工,属于未经该国政府批准而在该国非法工作的违法行为,极有可能受到罚款、扣押和遣返的惩处。


内江市商务局出国务工业务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0832—8324275


链接:《焦点访谈》20230611 出国务工?小心骗局!

http://tv.cctv.com/2023/06/11/VIDE5dpLocnS0GiGXzU0i4uw230611.shtml?spm=C45404.PhRThW8bw020.EToagw7mjlwm.59


编辑:陶丽萍
校对:毛佳莉
责编:郭扬
审核:彭川
评论
川预审P4FD-R04F-062D-80J0号 | 网络视听许可证2306165号 |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210005号 | 川新备 06-090011 | 蜀ICP备08002296号 | 川公网安备 51100202000151号
@ 2005 - 2022 www.scnj.tv     关于我们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链接 | 电话 0832-2119960 | 邮箱 sc-njtv@qq.com